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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头供电局综合楼食堂食材(粮油干货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10 10:13:31         中国南方电网

2017年汕头供电局综合楼食堂食材(粮油干货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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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头供电局综合楼食堂食材(粮油干货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汕头供电局综合楼食堂食材(粮油干货调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7年汕头供电局综合楼食堂食材(粮油干货调料)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6092/ 0692-176BYDC50460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201811日至201812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  招标范围

2017年汕头供电局综合楼食堂食材(粮油干货调料)采购项目,中标人负责货物供货、运输配送及相关服务。供应期限为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所投货物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009000020171116170000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现场刷卡缴费的,一并提供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51401053004501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2(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1110090000秒,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11300930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1130090000秒至201711300930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03号汕头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八楼评标室  。

5.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需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另行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7、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4-88182227

招标代理机构:林工,联系电话:0754-83652962

8、监督和投诉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监察审计部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71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15000;投诉电话:(075488181937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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