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21:57:00 中国南方电网
2017年度佛山供电局办公家电类物资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2017年度佛山供电局办公家电类物资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度佛山供电局办公家电类物资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17年度佛山供电局办公家电类物资框架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25228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佛山供电局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0.预计采购金额:377.95万元
1.11.本项目取评标结果综合排名第一名中标,中标分配比例100%。
1.12.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具体生效时间以框架协议签约日期为准,采购分配时间按框架招标有效时间执行(即框招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仍为采购分配有效期)。如在有效期内上级公司收回佛山供电局的采购权,则该标段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止。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品类 |
标的 |
分包序号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 |
办公家电类物资 |
1 |
200 |
|
备注:具体采购量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工程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确切需求。如在有效期间上级公司收回佛山供电局的采购权,则该标段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物资清单》。
2.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需求数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批量生产或销售、供应报名标的物所必需的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若近一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以网、省公司、佛山局正式发文暂停投标资格为准),则必须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或佛山供电局的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全部供货产品必须提供完整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资格:
(1)注册资本金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物资清单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自主经营的实物零售场所,并需提供相关营业场所图片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作为证明依据。
报名要求
(1)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原件两份,一份装订在报名资料里,一份单独递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若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本信息或经营范围信息需打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企业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提供相关营业场所图片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
6、关联企业声明(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报名时须带备以下原件用于验证使用:
序号 |
验证资料 |
制造商报名 |
代理商报名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 |
√ |
|
2 |
提供相关营业场所图片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
√ |
√ |
|
注:对于需提交验证用的原件,可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证件资料、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电子信息确认。
(3)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现场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帽岗东路16号送电大厦12楼1204室
4. 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并加盖法人公章(或经授权的投标专用章),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报名。
(2)完成供应商登记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完成登记备案的,请至少于招标文件截止购买前两个工作日完成登记备案(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如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登记备案而影响招标文件购买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3)数字证书办理
在本公告发布5天内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编制投标文件时无法电子签章或无法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
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电子商务系统,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先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购买采购文件申请,再按本公告第4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投标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款,在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点招标范围,投标报名时现场收取,请供应商在现场报名时自备现金,标书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文》的公告要求,2017年月日起,无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为保障能及时为投标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请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订单时务必在发票管理栏填写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6.1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南网公司新版电子商务系统。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2、须提交1个盘,盘的内容包括:所有制作完成的未加密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
3、从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副本各一份,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技术响应表除装订在技术投标文件外,另需单独打印装订一份纸质盖章版的技术响应表,单独成册单独密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电商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年月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05日16时00分00秒。
()纸质版及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12月05日15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05日16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帽岗东路16号送电大厦12楼1209室。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顺利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到达投标文件收取地点按顺序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电子签章(若使用)证明文件一份(原件)。
6.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通过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相关资。
7. 开标确认
现场将通过新版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电子化开标,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8. 业务咨询方式
(1)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帽岗东路16号送电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工 电话:18902808684
(2)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3)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4)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9.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7-82863966,传真:0757-83322243
赵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851090,传真:0757-8286304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采购部门现场负责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1:投标报名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
附件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附件5:投诉书模板
附件6:物资清单
附件7: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Copyright 2014-2024 www.gzcd88.com 广州橙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96921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