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1 23:50:59 中国南方电网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820
1.3.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专项
1.6. 资金来源:已列入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 招标代理机构:无
1.10. 投标有效期:120天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1 |
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 |
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 |
1 |
269.93 |
269.93 |
注:
1.按南方电网公司的建设标准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监控中心,投标报价同时报下浮系数(下浮为正数)和根据发包估算价下浮后的报价(万元)。
2.合同暂定价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最终结算价以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作为依据。概算中各类费用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计取。最终结算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承包人范围内的材料采购费)×(1–下浮系数)+设备购置费(承包人范围内)×(1–下浮系数)+勘察设计费×(1–下浮系数)。
3.为严格控制采购价格,对供应商的报价做出如下限制:如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限价,招标人有权判断该报价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为避免恶意竞争,下浮系数超过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 |
2 |
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或相应的认证文件 |
3 |
具备以下四类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4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
6 |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
8 |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确认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9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2017年11月28日17时00分下载加盖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898-65317975、0898-65208522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020-36620742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4,招标文件一旦发售成功,标书费不予退还。
(2)投标人可现场刷卡支付标书费,并领取标书费发票。
(3)投标人也可通过电汇方式支付标书费,并在海南电网物流服务中心招标服务大厅(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领取标书费发票。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美舍河支行
账 号:265012224824
(4)如标书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投标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单附言:投标单位全称和招标项目简称。如附言字数限制允许,可注明招标项目全称。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 盘和光盘各1 份、纸质版投标文件1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如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或过渡期内需提交的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 盘和光盘、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签章形式除外),则投标视为无效。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2日08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0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5日10时30分00秒。
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含U盘和光盘)递交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五楼收标大厅。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如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招标服务单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振发路 60 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898-65317284/65208523
8.监督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大道32 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7 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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