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09:59:45 中国南方电网
2017年关怀离退休人员生活粮油采购招标公告
2017年关怀离退休人员生活粮油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关怀离退休人员生活粮油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7年关怀离退休人员生活粮油采购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6936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工会
1.10.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 招标结果有效期:2017年12月31日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7年关怀离退休人员生活粮油采购,为关怀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决定为局本部、高要、四会、广宁、端州、鼎湖、大旺、封开、德庆、怀集共10个供电局的离退休人员发放粮油生活慰问品,受惠人员共1473人,总金额约为74万元。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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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序号 |
品类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最大中标包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是否特殊包 |
|
1 |
/ |
生活粮油采购 |
100% |
/ |
100 |
否 |
注:采购清单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采购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供应商必须在签订供货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服务,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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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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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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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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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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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食品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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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报价。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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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肇庆地区(含各县区)的供应能力(送货上门),需按业主方要求配送至肇庆市范围内多个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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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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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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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01日17时00分00秒进行标书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已中标肇庆供电局物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于本项目投标的,必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支付清所有拖欠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否侧拒绝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交缴纳标书费信息:
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不收现金、支票与不允许现场刷卡),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上传汇款回单(投标人汇款前应根据本公告资格要求及采购清单要求核实是否具备报名条件,标书费一经转入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一律不予退还):
1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肇庆工商银行南方分理处/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2017031319200001747
2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陈婉玲:0758-2977864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包括投标人税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汇款请注明事由:“ 项目标书费”。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标书费,标书费发票以电子方式发送到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邮箱);或以纸质方式发放领取,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4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5日09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709会议室 。
5.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资料需单独提交,且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6)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婉玲 联系电话:0758-2977864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七巷35号景德路昊业商务大厦102室。
邮箱:zqyuedingzhaobiao@163.com
8.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8-297682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qgdjsb@126.com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购: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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