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15:00-16:00,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维丝”)举行公开致歉会,原因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三维丝于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多名高管、时任高管予以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经查明,三维丝及相关当事人存在违规行为。其中,三维丝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此外,三维丝2016年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违规行为。三维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表示,三维丝董事刘明辉,时任董事廖政宗,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荣聪,独立董事郑兴灿、王智勇,时任独立董事陈锡良,时任监事周荣德,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永丰,副总经理李凉凉、耿占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三维丝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董事丘国强,时任董事张煜,总经理朱利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三维丝的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董事罗红花、罗祥波、屈冀彤,监事康述旻、彭南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三维丝的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