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15:34:59 中国南方电网
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2340/0692-176CYDC60373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4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因大修技改、应急物资、备品备件、营销计量表计、急救包及物质配送装卸的需要,需雇用叉车(含3T、5T等规格)、汽车式吊车(10T、25T等规格)、货车(3T、5T、10T、20T等规格)和搬运工及特种作业人员来进行2017年底至2018年度的物资配送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期 |
保证金(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 |
1 |
汕头潮南供电局第三方物流运输及装卸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日起有效期一年 |
5073 |
100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应能提供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有效叉车、汽车吊起重机(或流动式起重机)的大型装卸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或作业人员证各1份并承诺由该持证人操作该特种设备; |
3 |
投标人能配备运输车辆为本项目提供相应配套服务,须提供所配套运输车辆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和道路运输证,三证须为同一方所有并能确保车辆具有营运的资质。若为租赁运输车辆则须提供长期租用合同、出租方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和道路运输证,租用期限应超过本项目的服务期,若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的出租方具有连带责任。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7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金砂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51401053004501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盘或光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03号 汕头供电局物流中心八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招标代理机构:林工 联系电话:075483652961
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 监督和投诉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汕头供电局监察审计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汕头供电局监察审计部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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