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7-12-06 00:00:00 三峡集团
本网讯(张永生)12月2日,长江电力《本质安全型水电站评价标准》评审会在宜昌召开,来自华中能源监管局、湖北省安监局、湖北能源集团、三峡新能源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评审。评审会由长江电力安全总监周家明主持
本网讯(张永生)12月2日,长江电力《本质安全型水电站评价标准》评审会在宜昌召开,来自华中能源监管局、湖北省安监局、湖北能源集团、三峡新能源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评审。评审会由长江电力安全总监周家明主持。
经充分讨论,专家组认为《本质安全型水电站评价标准》结构形式和要素内容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评价标准依据当前水力发电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大中型水电站生产管理实际,首次从创建本质安全型水电站“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维度深化分解,提出了本质安全型水电站的建设标准、评价标准和查评方法,评价条款详细、内容全面、细则合理,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创新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长江电力《本质安全型水电站评价标准》通过评审。
长江电力所辖的四座巨型水电站是全国电力联网的中心枢纽电源点。开展本质安全型水电站建设,既有利于保障全国骨干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也是服务两级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做世界水电行业引领者”这一愿景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长江电力将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对《本质安全型水电站评价标准》进行完善,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水电站建设,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为大中型水电站的安全管理探索出新方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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