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8-02-27 10:04:00 新华网
昨日(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与日俱增,而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的动力电池用量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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