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 2018-02-28 09:53:41 电缆网
2月27日,媒体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了解到,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降低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0.1元。 据《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全电量补贴标准降低为每千瓦时0.37元,比现行补贴标准每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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