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2018-03-01 09:37:00 河南商报
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鼓励新能源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据悉,《暂行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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