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8-03-06 13:39:00 上海市发改委
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土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密切协调,《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近日正式发布。 实施对象: 全市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非居用户电力接入工程;10千伏用户业扩工程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时限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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