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8-05-04 07:24:00 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 徐鹏 □ 本报通讯员 李明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蔡漳平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技术中心主任、济钢股份公司总经理、济钢集团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或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3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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