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8-06-02 20:47:00 搜狐网
原标题:2018年新政策下250万光伏人该何去何从? 2018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 发改能源〔2018〕8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及分布式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分布式降低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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