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8-06-28 17:33:10 世纪新能源网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发改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4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根据《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6]50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地区推荐、公开公平、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原则,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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