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华东能源监管局在前期与上海市、安徽省能源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基础上,近日向上海市、安徽省有关企业下达了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围绕此次监管的重点内容,做好自查工作,按期报送自查报告。
此次专项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省市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电站、光伏“领跑者”计划、光伏扶贫以及分布式光伏)建设投产的基本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费结算和可再生能源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华东能源监管局在前期与上海市、安徽省能源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基础上,近日向上海市、安徽省有关企业下达了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围绕此次监管的重点内容,做好自查工作,按期报送自查报告。
此次专项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省市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电站、光伏“领跑者”计划、光伏扶贫以及分布式光伏)建设投产的基本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费结算和可再生能源
光伏 201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