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1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电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1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电力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要闻 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