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程序,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强化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机构(以下简称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全文如下: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017]1620号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
近期,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程序,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强化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机构(以下简称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全文如下: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017]1620号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
要闻 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