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获悉,10月2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089号),自11月1日起,全面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我省“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昨日,记者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获悉,10月2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1089号),自11月1日起,全面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我省“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要闻 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