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发改委明确配售电业务开放细则——电改迎来全新进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售电管理办法》和《配电网管理办法》)。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举措,前者对售电准入、退出、售电公司权利、义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
01发改委明确配售电业务开放细则——电改迎来全新进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售电管理办法》和《配电网管理办法》)。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举措,前者对售电准入、退出、售电公司权利、义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
政策 2016-11-02